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精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现推出2019年度城市建设学院“魅力班级、魅力学子”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范围:学籍在城市建设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同学。
2.魅力班级名额:10个以内。魅力学子名额:20人以内。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魅力班级:见评选方案(附件)。
2.魅力学子:
(1)魅力学子评选分为智、体、美、劳四类。
(2)思想品德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信用。
(3)学习成绩佳:对于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绩点达到2.5。(对文艺、体育特长申报者,可适当放宽对学习成绩的要求)。
(3)法治纪律佳: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无违法犯罪、纪律处分记录。
(5)特长突出:在学习、科研、学科竞赛、思想道德建设、体育、文艺、学生工作、社团活动、自强自立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申请:由学生本人亲自向学院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6日)。
2.初审:学工办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确定入围名单(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8日)。
3.宣传:在学院网页或学院学生工作栏中公示(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
4.评选:
学院组织学生和教师代表评选,确定魅力学子最终名单。
学院组织入围班级进行答辩,确定魅力班级最终名单。(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8日)。
5.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2019年11月9日—2019年11月11日)。
四、有关说明
窗体顶窗 1.请将申报材料交至3栋2单元辅导员办公室。
2.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城市建设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周喆
联系电话:0716—8060732
邮 箱:463948246@qq.com
城市建设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