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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09     点击: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毕业前的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10月启动,各系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依据《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上,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与检查,切实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统计,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共427人,其中土木工程专业168人,土木工程(卓越)30人,工程管理专业50人, 建筑学专业69人,城市规划专业59人,给排水工程专业51人。为了规范毕业设计工作,确保学生毕业设计的质量,根据教务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城市建设学院2021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我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2020年10月启动,各系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院—系—指导教师”三级管理模式,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各教学系按学院的统一要求,负责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各指导教师按学院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一)组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肖桃李

成  员:孙 涛 曾 磊 周 俊 张继承 叶长才 黄文雄 李 振  张 露  黄庆瑞 

彭 蓉 徐齐帆  鲁长亮 丰 燕  黄向阳  吴小刚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2)定期研究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把握、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各环节的工作及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二)教学系、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各教学系职责:各教学系要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做好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

(论文)征题、选题、审题、开题答辩、论文答辩(记录)、成绩汇总、论文推优、资料归档、

工作总结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工作。

      2.指导教师职责:各指导教师要按照学院、系的统一要求,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

文)题目申报、任务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工作,要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二、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较重,为了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系应审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征题、选题、审题、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精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各系特别要重视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选题,特别是那些题目过大、不切实际的选题要坚决予以去除。各位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审核表》,经系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各专业整理归档。选题应在实际任务、具有理论探索意义、具有实际应用前景、具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其中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类型题目和结合教师科研的题目所占比例不应低于80%,与往届毕业设计相比,选题更新应在80%以上。学生本人不得擅自改做它题。

2.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在选题后(本学期结束前)下达到每个学生,以便学生查阅有关资料和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及答辩:指导教师应注意开题报告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与研究的主攻方向”、“主要研究内容、需重点研究的关键问题及解决思路”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重新填写。“指导教师审查意见”的填写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加以评述,对简单以“同意”了事的开题报告,各系以不合格发回重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必须进行答辩,由各系按时间进度组织安排;每个开题答辩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一人,负责本组的答辩组织安排;秘书一人,负责记录;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关于“双导师制”:为了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缓解教学资源紧张的矛盾,各专业应切实推进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专业2020年尽可能选派10%以上(不低于5%)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实行“双导师制”,各专业应做好学生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5.总体要求:各系要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和规范化要求操作、执行。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汇总表、一览表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1~2周内完成,请各系将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提前报本科教学办,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审核表、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各环节的工作表格已挂在教务处网页的“规章制度”和“实践教学”栏内,请下载使用。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与检查评估

各系要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1.对指导教师的要求: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确保指导教师的精力和指导工作到位。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各系对指导教师出差要严格控制,外出率应控制在10%。凡因公出差的指导教师必须按《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办理离校审批手续(填写离校申请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具体而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生题比为1:1,指导教师出题要尽量与自己的研究课题或研究方向有关,题目的工作量要足,避免过大或过小,要求能使学生能获得本专业的技能训练。(2)指导教师要严格按进度安排和要求,把握学生的毕业设计进度,严格要求,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对于一周没有联系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院系。(3)指导教师要加强过程管理,每周与学生见面的时间不少于2个单元的时间。由教师本人确定与学生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若检查时不在岗而又未请假,按教学事故处理。(4)在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坚守岗位,确因需要离校者,必须办理离校手续,经主管教学院长及系主任批准后方可。但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总离校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5)指导教师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和资料,及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否则,酌情扣除教学工作量,并取消下年度的毕业设计指导资格。

2.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要形成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1)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各种能力和综合素质,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并按《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否则按不及格处理。(2)毕业设计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否则按旷课处理。有事须离开者,应到指导教师、院系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旷课累计一周或请假累计达四周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3)学生应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学生工作手册》,以此作为平时成绩和答辩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答辩时间及后期工作要求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将经指导教师审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提交所在系,由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答辩工作,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21年5月23日——6月9日进行。

1.答辩资格的审查:各系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料的一票否决权,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

2.答辩委员会成员:

组  长:肖桃李

成  员: 曾 磊 张继承 周 俊 柯昌君 谢志英 黄文雄 李 振  张 露  黄庆瑞 

彭 蓉 徐齐帆 鲁长亮 丰 燕 黄向阳 吴小刚

3.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会:各系按专业成立答辩分会,各分会具体负责组织各自毕业设计答辩及成绩的评定工作。可根据本系教师人数,分成几个毕业设计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应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秘书1人。组长负责本会场的答辩组织及安排工作,秘书负责答辩记录及计统分工作。

4.毕业设计答辩的回避制度:学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应安排在评阅教师所在答辩小组,原则上不能与指导教师同在一个答辩小组。

5.关于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一定要客观、准确。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的成绩要呈正态分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采用结构评分的方法,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分,各以100分计,其中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人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30%,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和不及格(59以下)五级制计分。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专业毕业设计学生人数的20%以内,获得“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学生人数加起来不少于7%。

6.其他:认真做好2021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与此同时,各系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书面总结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于本科教学办。

三、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安排及进度表


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安排及进度表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人

过程检查

20201016

1、   各系各专业完成2021届毕业设计工作安排交本科教学办

2、   完成全院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并上交教务处实践科

各专业毕业设计秘书

 

 

前期工作

20201220日前

1、   教师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

2、   学生选题

3、   安排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

4、   各专业对课题申报表进行整理归档,完成课题安排汇总表、一览表并上交本科教学办。

5、   学院将课题安排汇总表、一览表汇总并上交教务处实践科

指导教师

各专业毕业设计秘书指导教师

各专业毕业设计秘书

 

 

 

20201220-

202137

1、   指导教师安排毕业设计任务及毕业设计要求

2、   学生查阅资料,开题报告答辩于37日前完成,并提前将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安排报本科教学办,教务处将对各专业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秘书

 

 

 

 

前期工作

202138

-325

学生完成论文初稿

 

指导教师

中期工作

202141

指导教师返回初稿

指导教师

2021415

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秘书

2021424

学生完成论文二稿和外文翻译修改稿并交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和学生

2021430

指导教师返回二稿

指导教师

2021430

上交答辩安排

毕业设计秘书

后期工作

202151

-520

1、   论文评阅

2、   毕业设计查重

3、   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指导教师、系主任

2021523-    69

1、   论文正常答辩、争议答辩

2、   毕业设计评定成绩

答辩委员会、系主任

毕业设计秘书

2021610-20

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系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秘书

2021615-30

1.各系将自评报告和书面总结报告交本科教学办

2.毕业设计资料归档

系主任

各专业毕业设计秘书

202174

自评报告和书面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实践学科

 

                   城市建设学院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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