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对5名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

时间:2021-04-27 14:27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规定(二)(三),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本科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于202158日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城市建设学院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班级

退学处理原因

1

201403786

孙文辉

2014

建筑学

建筑11402

休学期满,在开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2

201203492

余亚楠

2012

建筑学

建筑11203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3

200905810

梁晓东

2009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土木10901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4

201205555

张焰刚

2012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土木1205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5

201201946

符芳杰

201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排水11302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教学办(9号教学楼二楼203办公室),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459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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