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时间:2024-04-08 10:50 点击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姿

副组长:黄向阳  周洁如

 员:李振  吴小刚  丰燕  徐齐帆

 书:袁子昂  余韬

二、分流对象

2023级土木类、建筑类全体学生

三、分类方向

专业大类

分流专业

控制班级数(

备注

土木类(125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建筑学专业人数不超过41人


智能建造

1



土木工程(卓越)

2


建筑类(71

建筑学

2



城乡规划

1


四、基本原则

1)志愿优先,绩点作为重要依据;

2)统筹兼顾,利于专业平衡发展;

3)适度调剂,利于学院学科建设;

4)宁缺毋滥,打造优势专业品牌;

5)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五、分流办法

学生根据意愿填写《城市建设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志愿汇总表》,土木类每人必须按序填报3个志愿(不得重复),建筑类专业每人必须按序填报2个志愿(不得重复);

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见附件)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绩点相同时,按照大学英语(上)分高者优先,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六、几点说明

1)专业分流是指按专业大类招生或大类培养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在大类内选择主修专业,不可以跨大类填报志愿。

2)留级生不参与此次分流,根据留级前专业直接编入新班级。

七、具体安排

1)班会:2024410日前

2)宣讲:2024411

3)填写志愿:2024412

4)统计填报结果:2024413

5)统筹分流:2024413

6)公示分流结果:2024414日—2024416

7宣布分流结果,并上报本科生院: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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