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建设学院2019年度“魅力班级 魅力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15:1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精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现推出2019年度城市建设学院魅力班级、魅力学子”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范围:学籍在城市建设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同学。

2.魅力班级名额:10个以内。魅力学子名额:20人以内。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魅力班级:见评选方案(附件)。

2.魅力学子:

1)魅力学子评选分为智、体、美、劳四类。

2)思想品德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信用。

3)学习成绩佳:对于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绩点达到2.5(对文艺、体育特长申报者,可适当放宽对学习成绩的要求)。

3)法治纪律佳: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无违法犯罪、纪律处分记录。

5)特长突出:在学习、科研、学科竞赛、思想道德建设、体育、文艺、学生工作、社团活动、自强自立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申请:由学生本人亲自向学院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2019101220191016日)。

2.初审:学工办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确定入围名单(201910月17—20191028日)。

3.宣传:在学院网页或学院学生工作栏中公示20191029—20191031日)。

4.评选:

学院组织学生和教师代表评选,确定魅力学子最终名单。

学院组织入围班级进行答辩,确定魅力班级最终名单。2019111—2019118日)。

5.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201911月9—201911月11日)。

四、有关说明

窗体顶  1.请将申报材料交至3栋2单元辅导员办公室。

2.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城市建设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周喆

联系电话:0716—8060732

箱:463948246@qq.com

 

          城市建设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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